证券侵权行为丨交易侵权的预防措施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1.具体的预防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答:具体的预防措施包括:(1)规范自身行为,合法进行交易;(2)熟悉交易规则,做好交易安全防范;(3)明确各方责任,及时解决问题。投资者进行证券买卖,首先应当遵守有关的交易法规,合法进行证券交易,不参与违法违规交易就是对自身权益的基本保护。因此,在进行日常证券交易时,投资者应遵循有关的交易规则和程序,规范交易行为,保护自身权益。



2.如何选择合法交易场所?


答:投资者买卖股票只能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不得在非法设立的场所或机构进行股票买卖。一般情况下,对于不明来历的证券营业部或所谓的证券服务部,投资者可以要求其出示有关批准证照和营业执照等。投资者可以到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网站查询证券营业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怎样办理合法委托手续?


答:投资者选择合法设立的证券营业部进行股票交易,必须办理相应的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开户沪市证券交易的还应办理指定交易。在开户时,投资者须办理的手续:1)证券交易委托协议2)指定交易(沪市)3)电话委托协议4)网上证券交易委托协议等。在签署证券交易委托协议之前,证券商都会要求投资者签署一份《风险告知书》和《客户须知》。这是要求券商对投资者对于投资股市风险的告知义务。投资者对这两份文件应该认真研读,真正树立起风险意识,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切不可只把其当成是例行公事,一签了之。

注意事项

1)在开立股东账户和资金账户时就要认真阅读证券公司提供的标准协议,对于规定不清楚或认为不公平的地方可及时提出,不必急于开户而忽视对相关文件的审阅。2007年,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了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协议指引,对于券商制定标准协议起指导作用,有兴趣的投资者可以对指引研究一下。这些文件一经签署都将产生法律效力,因此签订协议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明确各方责权;2)注意交割时间条款;3)对于委托交易结果产生异议及如何处理的条款;4)注意保管好已签订的协议文件,以备日后作为证据使用。



4.怎样做好委托交易?


答:(1)选择适合的委托交易方式:柜台委托、电话委托、网上证券委托、自助终端委托等,并尽量了解各种交易方式的利弊;(2)买卖合法的证券:投资者只能买卖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不得买卖非法发行的证券;(3)不得全权委托股票买卖:我国证券法律法规禁止证券公司全权代理投资者进行股票买卖。因此,投资者即使与证券公司签订了全权委托协议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4)不要轻易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证券买卖;(5)不融资融券。目前,国家对融资融券还未放开。有融资融券需求的投资者可以关心国家政策的变化。

注意事项:

1)在《证券交易委托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交割义务,经常查询确认证券成交情况,以便在发现错误时及时纠正;2)注意保存委托单据,以备今后用作证据;3)全权委托协议为无效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不可签订;4)透支协议为违规协议,不可透支;5)经常查询证券账户、资金账户情况;6)注意保护账户和交易密码;7)采用网上交易、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交易方式时,注意交易安全;8)对网上交易的各种风险应该特别予以了解。



5.怎样做好资金存取?


答:目前,A股已全面实施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因此A股已经不存在在券商处存取资金的问题了。目前,有些券商也已开始实施B股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第三方存管制度实施后,投资者炒股资金的安全系数大大增加。投资者需要注意的就是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账户以及存取款密码,避免遗失或泄密情况发生。转移方式:沪市——指定交易、撤销指定交易;深市——证券转托管。



6.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答:(1)遵守指定交易、证券转托管规则;2)委托证券转移时注意确认委托内容;3)注意保管证券转移的相关委托单据;4)必要时注意办理账户注销手续;5)注意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账户密码,以防被人冒领冒提;6)尽可能不委托他人代理,委托他人代理注意备齐相关合法的代理手续;7)定期查询自己的账户余额,注意自己的账户发生的非正常变化,避免自己股票被盗卖、盗买;8)及时查询,发现问题及时解决;9)发现证券账户、个人身份证件、存折等遗失时,及时向券商、资金存管银行等机构挂失,并申请账户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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